医药商业企业包括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零售企业。一般地,我们将医药行业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医药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医药商业、医疗服务。关于医药行业的范围是没有官方说法的,有时候医药行业仅指医药研发与生产、医药商业;有时候医药行业的范围更小,仅指医药工业。
医药商业与医药工业是相对的,医药工业是生产药品的行业,而医药商业则是药品的流通企业。从医药产业链来说,医药研发与生产是行业的上游,医药商业是中下游,医疗服务则是下游。但是,深入分析会发现,除了同属医药行业之外,其经营模式则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官方分类并未将其分在一个门类。关于行业分类,目前比较权威的是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由于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所以此处仅以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例,来说明医药商业的本质。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医药行业这样的分类,所以,医药行业是泛指与一切与医药有关的行业。而医药行业的各板块却能够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中找到其具体的分类。目录分别将医药研发与生产分类为制造业,子目录为医药制药业,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制造,中药饮片的加工,中成药、生物药制造等。目录将医药商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业,子目录则对应的是医药及医疗器材的批发。医疗服务分类为卫生业,子目录包括医院、卫生院、门诊部等。
医药商业企业的业务主要是批发和销售药材与器械,根据其客户的不同,又可分为批发和零售,与其他批发零售企业不同,医药商业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但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还需要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分别取得GSP(批发)资质和GSP(零售)资质。
尽管与药品生产企业同样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但其业务模式有本质的不同。医药工业企业属于制造业,其特点是高毛利低周转。而属于批发行业的医药商业企业特点是高周转低毛利,即资产周转速度快才能取得高收益。
与零售行业相比,批发行业的特点是客户相对固定,企业需要资金量大,资金主要用于预付款、库存、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对于医药商业企业来说,需要的资金量更大,这是因为从重要性来说,医药行业的产业链的属于哑铃型,即医药商业企业的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的医疗机构的地位相对较高,医药商业企业的话语权较弱,所以,在采购时需要支付预付款,在销售时通常又要面临较长的账期,所以,医药商业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很高。
综上所述,医药商业企业虽然属于医药行业,但与医药生产企业不同,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批发与零售业,因而其业务模式及特点与医药生产企业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