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老字号是有效促进医疗保健消费,繁荣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重要载体。6月10日,浙江省商务厅牵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8个部门推出《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开办中医诊所,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对已经失传和濒临失传的老字号技艺工艺加大研发保护力度,推动技艺恢复和传承。
浙江现有中医药类老字号企业78家,其中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为“中华老字号”。《实施意见》的发布,将为进一步挖掘老字号药企潜力、促进中医药老字号焕新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依据《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浙江将建立健全药企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老字号国潮消费,促进药企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有效推进浙江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工作体系。老字号的保护和传承得到有效加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老字号对浙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贡献度不断提升,老字号品牌形象与文化特色进一步突显,人民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支持建设各类老字号展示馆、博物馆100个;引导建设一批以老字号为主要特色的街区。
《实施意见》聚焦保护、传承、创新、发展4个方面推进老字号振兴工作。
加大保护力度,筑牢品牌根基。重点在立法、知识产权、文化遗产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市出台老字号保护相关规章制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字号权、商标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建立老字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符合条件的技艺、工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健全传承体系,维系文化脉络。重点在传承人队伍建设、工艺技艺和文化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校企合作,为老字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将老字号传承人、特殊岗位骨干纳入各类高级别人才的认定、评定;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办各类技艺传习馆,加强技艺传播、传承;鼓励老字号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老字号展示馆、博物馆。
建立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打造老字号创新策源地,鼓励在景区、商业中心、交通网点以集合店、特色店、概念店等形态,引导老字号集聚抱团发展,建设一批老字号集聚(街)区。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文化和独特技艺,支持创作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国潮需求的作品,延伸老字号品牌价值。鼓励老字号企业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营造消费新场景。
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能。支持专业机构对老字号、商标开展价值评估,鼓励商标注册人依法向老字号企业转让商标或作价入股;鼓励老字号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入实施“凤凰行动”,推进老字号资产证券化,鼓励老字号走出国门。